法規名稱:
銀行法施行細則(091.08.27台財融(一)字第0911000674號令修正)
第    5    條
銀行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對擔保品覈實鑑價,應訂定擔保品鑑價
標準。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