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內金融機構辦理在臺無住所之外國人開設新臺幣帳戶注意事項(104.08.06金管銀外字第10450002340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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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國內金融機構應將辦理本項存款業務之相關資料按月函報中央銀行。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