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內金融機構辦理國外金融機構開設新台幣帳戶注意事項(083.09.13台財融字第83319241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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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金融機構辦理國外金融機構申請開設新台幣帳戶,未依本注意事項規
    定辦理者,視情節輕重,對其業務主管或承辦人員予以議處。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