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同業間遭歹徒詐騙案件通報要點(092.12.22台融局(二)字第0928011709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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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通報系統由下列兩部分通報圈構成:
 (一) 各金融機構與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之通報圈。
 (二) 各金融機構總管理機構與其所屬分支機構間之內部通報圈。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