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3/29 14:40
法規名稱:
廢
工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101.10.08金管銀票字第1014000253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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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工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應依國際金融業務分 行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並計入第三點投資有價證券之限額內。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