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規定(101.10.08金管銀票字第1014000253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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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工業銀行依照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投資之股票,不計入第三點投資有
    價證券之限額內。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