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審核要點(094.07.01金管銀(四)字第0944000442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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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經核准改制為商業銀行之信託投資公司,於申請換發營業執照前,應
    將原持有之證券自營商營業執照依有關規定辦理註銷。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