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投資公司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審核要點(094.07.01金管銀(四)字第0944000442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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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信託投資公司因合併並申請改制為商業銀行者,本會得酌予放寬有
      關審核條件,並得優先考慮核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