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法(108.01.16華總一經字第10800002761號令修正)
第    2    條
(法律之適用)
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管理及監督,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 他法律之規定。 非屬公司組織之銀行,依本法規定辦理轉換或分割時,準用公司法股份有 限公司之相關規定。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