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定期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090.07.24台財融(一)字第90749061號令訂定)
第    3    條
銀行對於以定期存款存單辦理質借之案件,不得再要求另提保證人。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