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發行現金儲值卡許可及管理辦法(104.04.23金管銀票字第10440001830號令廢止)
第   10    條
每一單張現金儲值卡之儲存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一萬元。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