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存款帳戶開戶資訊應注意事項(093.11.30金管銀(五)字第0935000564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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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外國銀行接受客戶要求提供其總行存款帳戶開戶資訊,應確認客戶身
    分及留存客戶資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