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及辦法(090.06.21台財融(三)字第90707222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信用合作社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之,本辦法
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