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管理法(107.12.05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001號令修正)
第   14    條
(申請設立標準)
依前條規定申請許可之條件、程序、最低實收資本額、發起人之資格條件 、營業計畫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主管機關以設立標準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