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商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099.03.29金管銀國字第09900039294號令廢止)
第    3    條
內部控制之基本目的在於促進票券金融公司健全經營,並應由其董事會、
管理階層及所有從業人員共同遵行,以合理確保達成下列目標:
一、營運之效果及效率。
二、財務報導之可靠性。
三、相關法令之遵循。
前項第一款所稱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包括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
等目標。
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財務報導之可靠性目標,包括確保對外之財務報表係依
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交易經適當核准等目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