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商買賣持有特定企業發行短期票券或債券標準(092.11.12台財融(四)字第0924000942號令修正)
第    4    條
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稱買賣條件,指交易利率或價格。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