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20 07:11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102.12.04金管銀票字第10240004190號令修正)
第 4 條
票券金融公司對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非授信資產評估,應按資產特性, 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其他相關規定評估可能之損失,並提足損失準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