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銀行辦理港澳僑胞購屋貸款要點(105.03.22金管銀國字第10500040670號函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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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還款:
      本貸款前五年內得按月付息,其餘貸款期間可採按月攤還本金並照
      餘額計息或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