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104.07.21金管銀票字第10440003500號令修正)
第   22    條
票券商包銷或首次買入之短期票券,集中保管機構應依包銷或首次買入數
額撥入票券商帳簿自有部位。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