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法(107.01.31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31號令修正)
第   23    條
(虛偽詐欺等行為之禁止)
信託業經營信託業務,不得對委託人或受益人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 人誤信之行為。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