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設立標準(101.12.28金管銀法字第10110007960號令修正)
第   15    條
信託公司經許可設立者,應於開始營業前完成公司主要業務電腦作業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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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