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099.03.29金管銀國字第09900039294號令廢止)
第   19    條
他業兼營信託業務,準用本辦法第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以外之規定。但其
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