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公司增設遷移或裁撤國內分公司管理辦法(089.12.29台財融(四)字第89773900號令訂定)
第    4    條
信託公司申請增設分公司,應於每年四月檢具下列書件,向財政部提出申
請:
一、增設分公司申請書。
二、董事會會議紀錄。
三、增設分公司營業計畫書。
四、上一會計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股東權益變
    動表。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