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110.08.23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4961號令修正)
第   21    條
集合管理運用之會計制度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同業公會釐訂之規範及
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