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110.08.23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4961號令修正)
第   24    條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因運用所生之收益及損失均歸屬於該帳戶。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