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108.01.31金管銀票字第10802701460號令修正)
第    2    條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公會)之章程,如有變更,應於變更後十
五日內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備查。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