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108.01.31金管銀票字第10802701460號令修正)
第    7    條
公會內部會務、財務、企劃與其他工作人員之編制及職掌,應訂定組織章
則報金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公會執行政府委託辦理事項,得經理事會決議,設置專責單位處理。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