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04.12.29金管銀合字第10430003120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準則依信用合作社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四十九
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