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104.12.29金管銀合字第10430003120號令修正)
第    6    條
年報之封底應刊載下列事項:
一、信用合作社印鑑。
二、信用合作社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