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銀行應將前開重要財務業務資訊或財務報告自行於其網站上公布,於 每營業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每半營業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每營業 年度第一季及第三季終了後一個月內公布各該資訊或財務報告。網站 上公布之前開資訊或財務報告應至少保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