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106.12.06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5151號令修正)
第   16    條
(以封閉型基金為限)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以封閉型基金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募集 附買回時間、數量或其他限制之開放型基金。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