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105.09.22金管銀票字第10540002880號令修正)
第   15    條
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稱本機構,指本公司所在地或銀行兼營信託業
務營業執照登載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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