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098.06.19金管銀票字第09800256640號令修正)
第    7    條
不動產投資信託辦理信託登記時,應以受託機構名義登記,並於登記簿其
他登記事項欄記明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信託財產。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