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辦事細則(098.01.16金管人字第09700205340號令廢止)
第   21    條
副組長襄助組長處理組務,並於組長不在組時,代理其職務。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