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統一會計制度(一百零四年會計年度適用)(102.12.25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4480號令修正)
第   25    條
信用合作社依內部規範或雇用契約與員工約定之退休後優惠存款利率超過
一般市場利率所產生之超額利息,於員工退休時,應即適用國際會計準則
第十九號「員工福利」規定。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