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統一會計制度(一百零四年會計年度適用)(102.12.25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4480號令修正)
第    8    條
本制度所稱控制或重大影響,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及第二十八號
規定認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