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統一會計制度(一百零四年會計年度適用)(102.12.25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4480號令修正)
第    9    條
信用合作社資產及負債宜依其性質分類,並按相對流動性之順序排列。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