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處務規程(112.12.15金管銀人字第11202387631號令修正)
第   16    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資訊應用服務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二、本局資訊應用環境規劃及管理。
三、本局資通安全規劃及推動。
四、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