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銀行申請變更登記為商業銀行審核要點(102.01.23金管銀票字第10140003830號令訂定)
   1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依銀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審理中小企業銀行申請變更登記為商業銀行事項,特訂定本要點。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