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卡業務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應注意事項(112.06.08金管銀票字第11202714281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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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注意事項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