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卡業務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應注意事項(112.06.08金管銀票字第11202714281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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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用卡業務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執
    行,以健全信用卡業務機構經營。
    信用卡業務機構應規劃整體經營策略、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準則,並
    擬定經營計畫、風險管理程序及執行準則。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