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112.08.14金管銀票字第11202724761號令修正)
第    7    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應建立內部稽核制度、自行查核制度、法令遵循制度以
及風險管理機制,以維持有效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運作。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