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110.06.30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0143號令修正)
第    1    條
本規則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第
三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四十二條準用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
定訂定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