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107.09.20金管銀合字第10702735040號公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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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定型化契約解釋原則
        本契約之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使用者之解釋。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