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託業推動信託 2.0 第二階段計畫評鑑及獎勵措施(112.03.28金管銀票字第1120133225號函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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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適用對象: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惟兼營信託業務之證券商亦得自行
    報名參與評鑑。
資料來源:銀行局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