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令釋「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2 項外幣風險上限係以絕對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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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文日期: |
民國 113 年 04 月 23 日 |
發文文號: |
金管銀票字第
11202407411
號 令 |
全文內容:核釋「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
項「前項所稱外幣風險上限,指外幣資產扣減外幣負債之淨部位,加衍生
性金融商品部位」,所定外幣風險上限係以絕對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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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
-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外幣債券經紀自營及投資管理辦法 第 8 條(10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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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行政院公報 第 30 卷 74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