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檢送修正後「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年度(半年度、季)財務報告公告申
報檢查表」乙份,請查照暨轉知相關單位或所屬會員。
說 明:一、旨揭修正檢查表自申報 102 年第 1 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
二、檢查表電子檔請至本會銀行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anking.gov
.tw)「 便民服務」專區之「金融機構申請書表下載」自行下載。
正 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薛○)、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代表人李○德)、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
羅○蕾)、台灣省會計師公會(代表人張○珍)、台北市會計師公會(代
表人李○松)、高雄市會計師公會(代表人黃○睿)、中華民國票券金融
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吳○慶)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本會銀行
局(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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