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維護各金融機構財物及從業人員之安全,請 轉知貴會會員轉知所轄基
層金融機構貴會提高警覺,加強營業廳等重要處所之安全防範措施,並落
實對員工自衛編組演訓及安全維護教育等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 明:邇來連續發生數起金融機構遭搶案件,除造成金融機構財物損失,並構成
從業人員人身安全問題,茲再重申各金融機構應切實依本部八十五年四月
二十五日台財融第八五五一七四三二號函有關「金融機構安全設施設置基
準」及本部八十六年一月二十二日台財融第八六六○一三四八號函有關「
金融機構安全維護注意要點」之規定,加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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