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者,其資本公積得否分派現金股利
主 旨:關於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立金融控股公司 者,有關轉換後金融控股公司之資本公積得否分派現金股利乙案,復如說 明。請 查照。 說 明:一 依據本部金融局案陳 貴所九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勤稅字第一○五號函 辦理。 二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股份轉換方式為金融控股公司 者,金融控股公司之資本公積來自金融機構未分配盈餘,依金融控股 公司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得分派現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