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信用合作社放款審核委員如常因事不克出席會議宜改選其他理事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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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機關: |
財政部 |
發文日期: |
民國 72 年 07 月 29 日 |
發文文號: |
(72)台財融字第
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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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信用合作社於現有五名放款審核委員外,另行推選理事二人,以備於現任
委員無法出席會議時臨時遞補一案,核與信用合作社放款審核委員會組織
準則規定不合,應予不准。
說 明:依據「信用合作社放款審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三條規定,放款審核委員
會由委員五人組成之。如信用合作社放款審核委員會委員中,常有因出國
、請假等事故,不克出席會議情事者,宜予改選其他理事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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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金融業務法規輯要 (下冊) (79年3月版) 第 1399 頁 |